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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22-09-20 15:24  浏览次数: 来源: 教师发展处

 1.在处长的指导下,完成处室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拟定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机制。

3制定年度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分解工作到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自定。

4.负责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管理等工作;

5.协助处长与各级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拓宽校企合作渠道。

6.负责协调、落实校企合作项目的建设工作。

7.负责校企合作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协议的审核。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