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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编辑:时间:2010-03-01浏览:

关于做好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2010年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中内容,认真填报,加盖部门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于201038前报到学校人事处。

 

人事处

201031

说明:

一、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规定年限如下:

中级职称:取得助理级职称并受聘在岗满4年(2005年以前取得助理级,含2005年);

副高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受聘在岗工作满5年(2004年以前取得中级,含2004年);

正高级职称:取得副高职称、受聘在岗工作满5年(2004年以前取得副高,含2004年)。

职称转评申报:职称转评按照同级申报条件执行。

二、关于教学能力测试及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的要求。

根据徐教职称[2008]1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开始,要求对申报高校、中专校教师中级职务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及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答辩费用:100/人)。所有申报中级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对未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及测试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今年职评。

 

附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