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22 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
时间:2022-03-25 21:53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 ||
关于评选 2022 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城职院各办学点,校内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激励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决定开展 2022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022 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品德优秀,勇于担当,责任感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在学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师生评价较高;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1.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2.在校期间获得过二等以上奖学金。 (五)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三、评选比例 2022 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 2%。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二)候选人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推荐,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三)各单位审核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校学生工作处。 (四)学校审核名单,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事迹突出、师生认可、能够代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 (二)加大对评选工作的全程宣传,充分发挥评选工作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引领作用,把评选过程作为优秀学生的风采展示和事迹宣传过程,把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转化为促进本单位学生全面发展、奋发进取的强劲动力。 六、报送材料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办学单位在 4 月 5 日前向省校学生工作处报送以下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一)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二)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三)候选人在校期间所获奖励证书。 其中,材料 1、材料 2 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本,材料 3只需提交电子版本。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敏 联系电话:025-86496569 邮寄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 832 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学工处 电子邮箱:412792973@qq.com。 附件 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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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工程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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