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务公开指南 | |||||||||||||||||||||||||||||||||||||||||||||||||||||||||||||||||||||||||||||||||||||||||||||||||
| 时间:2010-09-03 07:08 作者:admin 点击:次 | |||||||||||||||||||||||||||||||||||||||||||||||||||||||||||||||||||||||||||||||||||||||||||||||||
徐州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校区 校务公开指南 徐州 城市 职业 技术 学校 根据《徐州市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公共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徐政公开[2007]2号),《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校区、徐州城市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除党和国家规定的在一定时期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凡是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教育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1、办学情况。主要包括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办学成果、教师队伍状况、面向社会的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联系方式等。 2、收费情况。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等。 3、招生就业情况。主要包括招生计划、政策、程序、纪律、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毕业生就业率等。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校务信息。 (二)主动向校内公开的信息 1、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校园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 2、学校规章制度,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联系方式等。 3、学校财务预决算及各类办学收入、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与管理等。 4、教职工引进录用、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继续教育、出国(境)进修、奖惩、津贴发放办法、购(售)房政策和社会保障基金交纳情况、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等。 5、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及评先、评优、评奖、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分及申诉途径等事项。 6、学校后勤服务、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的采购、各类基建工程和修缮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以及决算、审计等。 7、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事项。 8、学校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考核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9、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校务信息。 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校务信息应当同时向校内公开。 二、公开形式 (一)通过校园大众宣传媒体形式公开 1、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站等公开校务。 2、在学校相对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和各部门设置的橱窗、布告拦等公开校务。 (二)通过办公文件形式公开 1、以学校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2、以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形式公开学校的重要事项。 (三)通过会议形式公开 1、通过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大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学生干部大会、座谈会、专题信息发布会等会议公布学校的主要工作。 2、通过教代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和民主党派认识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学校主要工作和改革发展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3、通过各职能部门、各系召开会议,公开学校或有关单位工作情况。 三、校务信息公开义务人和权利人 属于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校务信息,其公开义务人是学校,属于应主动向校内公开的校务信息,其公开义务人是学校或学校授权的职能部门;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校务信息,其公开义务人是学校或学校授权的职能部门。公民、法人是校务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要求公开校务信息、获取校务信息的权利。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办事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将慎重审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根据掌握信息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提供或作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学校校务公开机构地址为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6-85722117 , 传真号码0516-85827008, 电子信箱为xztvuddxb@xztvu.cn。 (二)提出申请 向学校提出校务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校区、徐州城市职业技术学校)依申请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校务信息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学校校务信息网上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www.xztvu.cn/;填写后发送到校务公开电子邮箱xztvuddxb@xztvu.cn。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办事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校务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校区、徐州城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办公室当面向工作人员递交校务公开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服务。 (三)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学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对校务信息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当场提供信息的,应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信息的,经负责校务信息公开的领导同意,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附件1: 徐州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校区 校务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徐州 城市 职业 技术 学校
附件2: 徐州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校区 校务依申请公开受理回执 徐州 城市 职业 技术 学校 : 你(单位)提交的事务公开申请,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悉并登记(编号为: )。在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你单位将收到答复。你单位也可主动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516-85722117 年 月 日 附件3: 徐州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校区 校务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办通知单 徐州 城市 职业 技术 学校 : 现将《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校区、徐州城市职业技术学校)事务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编号为: )转交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并直接答复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徐州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校区 校务信息公开决定书 徐州 城市 职业 技术 学校 : 你(单位)提出的事务公开申请(编号为: ),经查,该信息属于: □可以公开的信息 □不予公开的信息 □可以部分公开的信息 □不存在的信息 □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 具体答复如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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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网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