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
| 时间:2011-08-30 14:18 作者:保卫处 点击:次 |
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车辆管理,维护好校园秩序,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继续对机动车进行登记并发放通行证。请已领通行证的教师,将通行证放置在前挡玻璃右下角。未领通行证的教师请认真填写《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机动车登记表》,于9月10日前报至校保卫处蔡志国同志处。
特此通知。
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保卫处
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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