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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未知 作者:开放大学工会 时间:2018-03-15 12:54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开展

    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高(职)校工会,市教育局工会,各县(市)区教育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劳模在加强建设 “强富美高”新徐州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根据全总《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和省总《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全市教育系统劳模创新工作室是由劳模领衔,以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创新和体制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以解决教学科研难题、推动所在单位创新发展为目标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团体。开展创建工作有利于传承劳模精神,展示劳模时代风采,增强劳模的感召力,让广大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有利于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创新意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让创新成果更多更快造福社会、造福人民;有利于提升教职工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 为教职工学习交流、攻坚克难构筑平台,在创新实践中为学校社会培养创新骨干、创新团队、高水平教师,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并积极争创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运作更加规范,创新成效更加突出,品牌影响力更加显著,真正成为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作用,传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的新平台;解决教学科研难题的“攻关站”;培养高水平教师的“练兵场”,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2018年,市教育工会将按照“六有”标准,评选命名首批市级教育系统劳模创新工作室20家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牌匾标识,争创省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1-2家。力争到2020年做到全市教育系统劳模创新工作室全覆盖。

    劳模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专长,围绕本行业、本单位教学、科研的重点问题和技术难题,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创新、技术技能创新、管理服务创新和体制制度创新;积极发挥劳模 “传帮带”作用,开展培训、交流、师徒帮教等活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支撑。

    三、规范管理

    (一)创建标准

         劳模创新工作室须达到“六有”标准:

    1.有劳模领衔。至少用1名市级以上(含市级)劳模领衔,并用其姓名来命名。

    2.有明显标志。劳模创新工作室标志明显,悬挂位置醒目。

    3.有创新团队。团队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团队和谐且协作氛围浓厚。

      4.有场地经费。有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固定工作场所、专业资料、设备设施以及用于创新实践活动的专项经费。

    5.有规章制度。建立学习研究、科研攻关、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内部管理等制度。

    6.有创新成效。围绕本地区、本单位教学科研开展创新实践,且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规范管理 

    1.达到规定标准的劳模创新工作室由各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上级工会考评后向市教育工会推荐,市教育工会组织审核、评定、公示、命名。

    .劳模创新工作室须要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日常活动、创新成果和成员发展等事项。所在单位工会应加强对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

    .劳模创新工作室日常活动经费原则上所有单位承担,经费使用要确保专款专用、合法合规。

    4、劳模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市教育工会对教育系统劳模创新工作室建档立册,每年进行检查抽查,不达标的取消命名。

    四、保障措施

    1.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有序推进,突出问题导向,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落实、劳模领衔、教职工参与的创建格局。

    2.要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调动基层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将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工作总体规划,从场地、人员、资金、设备、时间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立足实际需要,运用工会组织的资源和手段,积极搭建各种有效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提高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3.要积极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新潜能,进一步提高创新攻关能力、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利用网络平台的媒介作用和服务功能,及时发布创新成果,加强技术交流,推动创新成果应用。加大激励力度,对成绩突出的劳模创新工作室及成员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评选表彰时给予倾斜。

    4.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采用现场会、观摩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不断深化的良好氛围。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开展分众化、互动式宣传,扩大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影响力,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增强主动性、发挥创造性、弘扬先进性。

         

     

     

     

     

     

     

     

     

     

     

     

     

     

     

     

    徐州市教育工会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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