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保持工会工作的连续性,增进学校工会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成立基层工会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小组划分
原则上以所在党支部的部门为工会小组单位,具体见附件1:《工会小组划分表》。
二、工会小组长的推荐条件
工会小组长必须是学校工会会员;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各项活动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办事,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工会小组长的推荐方式
召开工会小组全体会员会议,按照工会小组长的条件由小组会员在本组内推荐,并将结果填入附件2:《第一届基层工会小组组长(副组长)推荐表》中,于3月14日前报学校工会。
四、工会小组中的组长、副组长要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互相协作,互相支持,以形成核心,带领全组会员开展工会小组工作。
五、各工会小组要接受学校工会的领导。学校工会对工会小组长和副组长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工会的性质、当前的任务,认真执行工会的决议,并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搞好小组成员间的团结。
附件1.工会小组划分表
2.第一届基层工会小组组长(副组长)推荐表
校工会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工会小组划分表
序号 |
工会小组划分 |
包含部门 |
1 |
第一工会小组 |
校领导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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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工会小组 |
纪委办公室 |
执纪审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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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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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工会小组 |
财务处 |
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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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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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工会小组 |
教师发展处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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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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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工会小组 |
保卫处 |
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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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六工会小组 |
招生就业处 |
社会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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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七工会小组 |
学工处 |
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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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放教育学院工会小组 |
开放教育学院 |
9 |
公共基础学院工会小组 |
公共基础学院 |
10 |
康养与家政管理学院工会小组 |
康养与家政管理学院 |
11 |
新能源与机电工程工会学院 |
新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
12 |
信息工程(大数据)学院工会小组 |
信息工程(大数据)学院 |
13 |
汽车工程学院工会小组 |
汽车工程学院 |
14 |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工会小组 |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
15 |
经贸学院工会小组 |
经贸学院 |
附件2:
徐州开放大学 江苏省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第一届基层工会小组组长(副组长)推荐表
推荐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所在部门 |
工会小组组长 |
||||
工会小组副组长 |
所在党支部意见:
党支部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