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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缴调整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个人应负担部分差额的通知 时间:2019-12-27 11:25 作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补缴调整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个人应负担部分差额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度缴费基数补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2019年养老保险金基数、职业年金基数进行了调整,对调整后的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个人应负担部分的差额,将从2020年1月份工资中扣除补缴。
财务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