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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转发) 时间:2020-10-30 09:56 作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中共徐州开放大学委员会文件
徐开大委发〔2020〕19号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拓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切实提升预防腐败工作实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上级纪委等有关文件精神,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促进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点带面,努力形成权责明确、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为学校发展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内容
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部门和岗位两个层次,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风险排查、制定制度、贯彻执行、检查监督、调整完善等环节,对学校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四、范围对象
学校各部门、学院从事管理工作的所有岗位。
五、组织领导、责任落实
(一)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杜吉林
副组长:袁 惠 陈玉金 魏红光 王传喜
成 员:唐 剑 彭 琰 许正义 孙文振 雒大川
李 鑫 鲍宜周 赵传晶 尹加平 郭庆强
刘子意 刘传峰 俞 慧 邱息良 高自力
权红莲 张军常 闫 军 王晓斐 黄 斌
曹元峰 陈若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学院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学校纪委具体负责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强协调、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院、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院、部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负总责,要带领和督促本院、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工作,认真排查,确定本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抵御廉政风险。
(二)确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络员
各部门、学院要确定一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络员,并将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联络员主要承担本部门信息报送、资料领取、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
六、工作步骤
我校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自2020年10月启动,到2021年4月完成第一周期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一)自查、评定、制定措施阶段(2020年10月23日 — 2020年11月20日)
1、全面排查、全员参与。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同事点、领导提、群众帮等办法,重点查找四类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风险;二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运行程序不当或自由载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三是制度设计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制度缺失或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四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由于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可能发生失职渎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问题的风险。
2、等级评定。各院、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要进一步细化,搞好分类,根据可能发生风险的机率和危害程度客观进行等级评定。廉政风险等级按风险发生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等级评定应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
高风险等级:可能出现和滋生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点。中风险等级:容易出现和滋生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责任追究及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点。低风险等级:容易出现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內部责任追究或被通报批评、诫勉、提醒谈话的风险点。
3、制定落实防控措施。从部门和岗位两个层次围绕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完善工作程序。
各部门、学院请在11月20日前,将《部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措施表》盖章并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电子稿一并报送至邮箱xzkdjw@163.com。
(二)审核反馈、督导完善检查阶段(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2月3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将各部门、学院排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组织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学院确定的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进行认真审定完善,审核修改意见反馈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确保所查找的风险点全面、准确,风险等级合理、恰当。在征求市纪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意见后,制定学校廉政风险清单。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高等级风险由学校党委、纪委领导负责管理和监督;中等级风险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管理;低等级风险由部门、学院直接负责管理。
(三)监控执行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
1、公示廉政风险。通过校园网OA办公系统发布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不涉及秘密的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范措施,接受师生监督。
2、加强公开透明。完善党务公开、院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基建工程、工程审计、招标采购、资产管理、干部选拔、公开招聘、财务管理、招生考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大型项目和活动经费使用、中大额资金使用、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各种项目评审申报等事项的公开力度,开展“阳光治校”。
3、实施预警处置。通过监督检查、干部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研判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向有关部门或岗位个人发出廉政风险预警,及时有效化解风险。
4、强化督查指导。校纪委对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逐一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掌握的线索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学校纪委组织协调下实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统筹监管职责,各部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部门、学院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及原因,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确定专人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
(二)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学院要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已界定的风险点,要建立长效防控措施;同时要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扎实认真,务求实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源头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学校纪委将不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和现实危害性,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任务。此项工作结束后,要不断改进、完善,努力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楚、防范措施有效,同时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预防腐败工作的新举措。
中共徐州开放大学委员会